《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正式公布
国家发改委日前正式发布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QC/T796-2008)(以下简称《标识》),对车辆在(广州)市区、市郊和综合行驶工况下的燃料消耗量标识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发改委表示,《标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标识》将适用于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M1(含驾驶员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汽车)、M2类(含驾驶员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吨的载客车)和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载货汽车)车辆。
标识内容包含生产企业、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燃料类型、变速器类型、驱动型式、整车整备质量、最大设计总质量、市区、市郊和综合燃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测定所依据的标准、与该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和标识燃料消耗量与实际燃料消耗量差别的说明。这也意味着今后汽车厂家必须在标识上分别说明一款车在市区、市郊的行驶油耗和综合油耗,以及这款车的最低和最高油耗,而理论与实际油耗之间的差距,也同样需在标识上做出说明。届时一辆车究竟省油还是耗油,看过标识便知。
据悉,该标识将由厂家粘贴在车辆内部、副驾驶一侧车窗或前风挡玻璃的显著位置。
业界人士分析,一旦加进了综合油耗、市区油耗测试,则不那么容易造假。只有在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轻量化以及外观等诸多方面均投入巨大的精力,才能达成车辆综合油耗明显下降的目的,因此,对于《标识》的出台对各厂家的资金实力以及技术能力均是严峻的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