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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评价将有据可依

日期:2008-03-17   来源:中国汽车动态网

  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提出今年7月1日起,全省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全面执行国Ⅲ排放标准,珠三角力争提前执行国Ⅳ标准。全省将强化车辆监管,建立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逐步淘汰国Ⅰ和国Ⅱ以下在用运营车辆。

  为了使柴油车排放达到更高水平,我国柴油车开始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但尚没有配套的排气后处理装置评价标准。《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验方法》)的发布,预示着我国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评价将很快有据可依。

  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就开始对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试验方法进行研究。据介绍,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和降低颗粒物的过滤器(DPF)是目前世界道路和非道路柴油机应用最广泛的两种排气后处理装置。全世界已有1000 万辆柴油车安装了DOC,120万辆在用柴油车改造加装了DOC。有100万个DPF安装在新生产的轿车上,20万个DPF加装到在用车上。

  《试验方法》借鉴了欧、美等国家已有的技术要求和条款,参考我国GB/T 18377-2001《汽油车用催化转化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而制定。考虑到柴油车排放后处理装置制造商产品的差异,《试验方法》对后处理装置具有共性的关键特征,如过滤效率、再生效率等规定了技术限值,对某些个性技术特征不规定具体限值,只规定符合制造厂要求即可。

  据参与制定《试验方法》的专家介绍,由于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形式多样,《试验方法》只对几种主要排气后处理装置如:DOC、DPF和SCR(降低氮氧化合物的选择性还原催化器)制定了评价方法。其他形式的排气后处理装置如LNT(降低氮氧化物的捕集器),因其对柴油中的硫含量要求很高,我国油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还不能满足其要求,故该标准不包括LNT 的试验评价方法。 随着我国柴油车排气后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油品质量的不断提高,相关部门今后可能还会对该标准进行补充修订。

  据介绍,我国现有的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评价试验室,已完全具备保证标准实施的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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